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20〕41号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关于印发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
直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附属医院: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暂行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2020年12月15日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
直聘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直聘对象
学校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校内优秀人才。
二、直聘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在某一领域取得重大业绩成果,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可申请直接聘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直聘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直聘业绩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直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为”办学方向,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贯彻并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具备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触犯法律法规、教师课堂纪律及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3.具备优良的师德师风。坚持以“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自己,践行“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以人格的力量引领学生,以真理的力量教化学生,严守师德规范,行为举止文明,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4.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职尽责,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教师个人承担的教学、科研、服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工作量位居本单位前10%,且在若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教学中突出育人功能,结合专业特点,有效开展课程思政工作,学生满意度高。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5.具备丰富的工作经历、阅历。教师须具有1年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含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等)或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且工作考核合格。
6.申请直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系统承担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1门为普通本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思政类教师须系统承担1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3)完成每学年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良好以上。
7.申请直聘正高级职务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直聘正高级职务业绩条件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青年)项目累计2项(其中1项已结题)。
3.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第2)参与国家重大教改项目1项,或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第2)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累计2项(其中1项已结题)。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专利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
5.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
6.主持横向项目,单项课题到校经费理工科500万元、文科200万元以上(不含外拨经费)。学校对该项目的附加规定如下:学校收取20%的管理费,项目列支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与绩效不得超过到校经费的40%。
7.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专业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3项(第一发明人)并至少有1项实现了成果转化,且转化金额到账经费累计达200万元以上。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以上。
(三)直聘副高级职务业绩条件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专利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3.新引进博士毕业生(入校未满1年),业绩条件符合我校相应学科科研为主型教授评聘要求者。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青年)项目1项。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第2)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1项。
6.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含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第一负责人。
7.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专业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并至少有1项实现了成果转化,且转化金额到账经费累计达100万元以上。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四、直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申请直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业绩成果材料,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对申请直聘人员的思政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申报资格、业绩成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学术行为规范性进行审核、评议,研究通过后将申请直聘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其材料报送人事处。
(二)学校职能部门预审。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资格预审小组,对申请直聘人员的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预审小组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在校内公示7天。
(三)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直聘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认定、评议,学术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会议,申请直聘人员须获得学术委员会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方为通过。若申请直聘人数超过直聘职数,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直聘人员业绩成果情况,按得票数确定拟直聘人选。
(四)学校聘任委员会研究。学校聘任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申请直聘人员须获得学校聘委会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后方为通过。
(五)拟直聘人选公示(校内公示7天)。
(六)学校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五、直聘职数和聘期考核要求
(一)学校每年提供不超过统筹高级职数的10%作为直聘职数(正副高比例为2.5:7.5)。
(二)以直聘方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直聘后的下一轮聘期内,符合相关条件,按以下情况逐级聘任:
1.符合所聘职务直聘条件或所在学科当年度正常评聘所聘职务条件的,可以续聘;
2.符合所在学科当年度正常评聘所聘职务下一级职务条件的,可以聘任该职务;
3.聘任直聘前的职务。
续聘或低聘后的聘期考核要求与非直聘人员一致。
六、其他规定
(一)直聘职务须与所从事的岗位工作一致。
(二)申请直聘者所具备的直聘条件须与所申报的职务及学科(专业)一致或相关,且未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填报使用过。
(三)除当年引进人才外,校内优秀人才申请直聘的,所有业绩成果均应以莆田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原评聘文件中有关直聘的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五)本办法中未载明,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抄送: |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