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协助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推荐时间:
2011年1月2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符合《2011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具体见附件)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5.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其他
有关具体推荐、选拔人选程序、项目介绍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协助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函(汉办[2010]899号)
2、2011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
3、中文报名表
4、英文报名表
5、健康史及体检表
人事处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