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从教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85号),颁发从教荣誉证书的范围和对象为: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现将我校符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条件人员简明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11月5日,在此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2688431、2692884
联系电话:2688431,联系人:徐声济。
来信请寄: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人事处、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监察审计处、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纪委
附件:颁发从教荣誉证书人员简明表.xls
中共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纪委办公室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人事处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监审处
2012年10月30日